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利用年产1000吨1-(4-氣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产品项目”的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23年09月15日-2024年03月15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