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我公司现将《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硫酸提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7000吨/年二氯苯硝化工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内容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8 日(20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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