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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次(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施行)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试行)等相关规定,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环评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具体见附件。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429-302587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5566081073
E-mail:1072242101@qq.com
附件1: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产品项目报批稿.pdf
附件2:公众参与.docx
附件3: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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