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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实施)的要求,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000吨/年二氯苯硝化工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取得《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000吨/年二氯苯硝化工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评批复(葫环审〔2025〕25号),该项目中产生危废浓硫酸(80%—83%)5051t/a,暂存在五期罐区危险废物硫酸储罐(64m3)内,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我单位计划根据《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理废硫酸“点对点”定向利用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之前,全过程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因废硫酸作为危废处置成本及环境风险较大,我单位决定改变废硫酸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废硫酸经萃取提纯后成为再生工业浓硫酸(85%),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属于重大变动”,因此,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内容如下:在现有二车间二氯苯胺生产装置内原二氯苯硝化工序厂房内进行二氯苯硝化工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改造,项目利用原工序厂房,不新增用地,将原有的2套釜式间歇硝化反应装置改为管式连续硝化反应装置,利用现有场地,摆放连接相关管路、电气和控制系统,使硝化工艺由间歇式生产改为连续生产,硝化产能不变仍为7000t/a,通过增加后续工序投料量,使二氯苯胺最大产能增加至5000t/a(其中单独生产3,4-二氯苯胺时最大产能仍为4000t/a,单独生产2,5-二氯苯胺时最大产能为5000t/a。),连续硝化工艺产生的废硫酸经萃取+沉降+过滤后,转化成工业硫酸,定期外售,工业硫酸产能为5050t/a。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联系人:周部长
电话:1869895776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