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5000吨敌稗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敌稗原药项目
地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