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敌稗原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6.01.13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实施)的要求,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敌稗原药项目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原有镁肥生产厂房拆除,新建一座敌稗原药甲类生产装置,长25m,宽15m的三层建筑物,新建一座抗暴机柜间,长6m,宽7.4m的单层建筑物,利用公司原有公用工程项目改建与此建设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改建镁肥烘干厂房为丙类库房;厂房内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改建;锅炉装置将原2吨导热油炉变为6吨导热油炉及厂房内公用工程、配电系统等配套设施改建;拆除原三车间罐区的盐酸储罐、液碱储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84290886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412月30

  •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000吨/年二氯苯硝化工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2026.01.1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公开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000吨/年二氯苯硝化工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7000吨/年二氯苯硝化工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船舶产业园B区71-1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在现有二车间二氯苯胺生产装置内原二氯苯硝化工序厂房内进行二氯苯硝化工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改造,不新增用地,利用原工序厂房,将原有釜式硝化改为管式连续硝化,间歇式生产改为连续生产,硝化产能由不变仍为7000t/a,通过增加投料量,使二氯苯胺最大产能增加至5000t/a(其中单独生产3,4-二氯苯胺时最大产能为4000t/a,单独生产2,5-二氯苯胺时最大产能为5000t/a。)。
           建设规模:原有釜式间歇硝化反应装置2套改造,安装管式连续硝化反应装置,新增工艺装备为撬装结构,利用现有场地,摆放连接相关管路、电气和控制系统。利旧原有釜式间歇硝化反应装置2套改造,用于连续工序使用和二氯苯硝基物储存;分离设备及水洗、碱洗设备设施;计量装置利旧自动化改造及电仪控制系统改装。通过增加投料量,使二氯苯胺最大产能增加至5000t/a(其中单独生产3,4-二氯苯胺时最大产能为4000t/a,单独生产2,5-二氯苯胺时最大产能为5000t/a。)。

    二、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7月5日成立,主要从事染料、农药中间体等其他有机合成物质生产。厂区内建有多条生产线,产品有对氯苯胺、2,5-二氯苯胺、3,4-二氯苯胺等,并拥有供电、蒸汽、供水、消防、运输等完备的公用工程和环保治理设施,现有工程环保手续齐全。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船舶产业园B区71-1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024)3025877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B340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3940331477
    电子邮箱:1964669418@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2)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提交;
    (3)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沟通提交途径。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表

    2026.01.13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表

    2023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pdf

  • 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管理承诺书

    2026.01.13

    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工厂所产生的废弃物,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2、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等相关的规章和程序,并严格加以执行,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遵守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和员工休息;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按时支付工资,不以任何形式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

    4、公司成立员工代表大会,员工自由加入,并通过该组织就关心的问题与公司高层领导沟通。

    5、不因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种族、工人组织中的成员身份、党派或者任何其它个人特征而采取歧视;禁止止雇佣童工;禁止强迫劳动。

    6、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形成共建共创共享文明社区的良好局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双向,互助互建。

    7、扎实推进生产过程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反腐。

    8、严格遵守产品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关、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保持与全体员工的沟通,并根据国家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劳工标准不断更新该体系;同时,本公司要求所有供应商也必须承诺遵守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遵守国际公认的劳工标准。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 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 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 酯(GMA)产品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2026.0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利用年产1000吨1-(4-氣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产品项目”的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23年09月15日-2024年03月15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 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 酯(GMA)产品项目竣工时间公示

    2026.0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利用年产1000吨1-(4-氣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产品项目”的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23年09月10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